
1)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及国际能源中心日盘:
9:00-10:15,10:30-11:30,13:30-15:00
2)上海期货交易所夜盘:
黄金白银:21:00-次日2:30
有色金属品种:21:00-次日1:00
其余品种(除线材):21:00-23:00
大商所及郑商所夜盘:
21:00-23:00
3)国际能源中心夜盘:
原油:21:00-次日2:30
阴极铜:21:00-次日1:00
20号胶、低硫燃料油:21:00-23:00
4) 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期货:9:30-11:30,13:00-15:00
国债期货:9:30-11:30,13:00-15:15
*以上交易时间以交易所提供的最新数据为准

张(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 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同方向单边市: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
反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

1)新上市的品种和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的两倍。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如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2)在某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当合约交割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或遇到国家法定假期,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或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可能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1)临近交割月和交割月合约;
2)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
3)某个合约出现涨跌停板;
4)某个月份合约持仓量超过一定限量
5)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6)公司认为市场交易风险明显增大时
7)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除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5 :00之外由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的交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夜盘。

可以。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客户的报价在一个交易日内一直有效,在连续交易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单直接转入该交易日的日盘,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撤销。如果客户不想让连续交易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单进入下一工作日的日盘交易,应在连续交易结束前撤销未成交的申报单。

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高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交割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成交的价格均为开盘价。
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始后的竞价交易。

答:各交易所集合竞价时间:
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
日盘交易品种:8:55-9:00 夜盘交易品种:20:55-21:00
中金所:
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9:25-9:30

1) 自成交: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多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
2)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内的客户之间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 频繁报撤单:日内出现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4) 大额报撤单:日内出现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5)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行为。
6) 单个交易日在某一上市品种或者期货合约上的开仓交易数量超过交易所制定的日内日开仓交易量的行为。
7) 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8) 客户利用对倒、对敲等手段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的行为。
9) 客户利用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交易等手段转移资金或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行为。
10)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是指自然人客户在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交易日闭市时仍保留该交割月份持仓的行为。
11)中国证监会规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锁仓:一般是指投资者开立与原先持仓方向相反、数量相等或相近的新头寸,而非对原先头寸的平仓。
大商所:盘中同合约双向开仓不实时进行保证金优惠,盘后交易所自动认定后仅收取保证金较大的一边
上期所、中金所、郑商所:盘中实时对【对锁单】进行保证金优惠,仅收取保证金较大的一边。

强制减仓制度:当市场出现连续N个交易日(中金所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或跌停)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交易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强行平仓制度: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风控岗有权执行强行平仓:
1)超过公司规定的风险度而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减仓的;
2)持仓量超出交易所限仓规定的
3)相关品种持仓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交易所规则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
4)因关联账户合并持仓超限的异常交易行为;
5)因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的异常交易行为;
6)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由公司执行的;
7)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8)与客户特别约定等其他情况应予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由运营中心统一执行,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交易风控岗向客户发出风险通知(包括系统、短信、电话通知),要求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等方式解除交易风险,并告知客户在行情持续不利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随时强行平仓。
2)客户未按约定自行减仓或追加足额保证金,交易风控岗有权随时按规则对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直至解除交易风险。:
3)强行平仓执行完毕后,交易风控岗应及时将执行结果告知客户,并进行书面记录。同时,公司将强行平仓结果随交易结算单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向客户发送。

风险度=(期货合约持仓保证金+期权合约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100%
*风险度分为公司风险度与交易所风险度
公司风险度为按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标准计算的风险度;
交易所风险度为按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标准计算的风险度。

盯市盈亏是当日结算价(或最新价)相对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产生的盈亏。
浮动盈亏是当日结算价(或最新价)与开仓价相比产生的盈亏。
分盘中和结算

按照盈亏计算方式的不同,共有逐日盯市和逐笔对冲两种结算方式:
一、逐日盯市
1. 平仓盈亏(逐日盯市)=平当日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
①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② 平历史仓盈亏=平仓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2. 持仓盈亏(逐日盯市)=持当日仓盈亏+持历史仓盈亏
① 持当日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当日开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②持历史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3. 当日盈亏=平仓盈亏(逐日盯市)+持仓盈亏(逐日盯市)
4. 当日结存(逐日盯市)=上日结存(逐日盯市)+当日存取合计+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
5. 客户权益=当日结存(逐日盯市)
二、逐笔对冲
1. 平仓盈亏(逐笔对冲)=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2.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3. 当日结存(逐笔对冲)=上日结存(逐笔对冲)+当日存取合计+平仓盈亏(逐笔对冲)-当日手续费
4. 客户权益(逐笔对冲)=当日结存(逐笔对冲)+浮动盈亏
*两者区别:
逐日盯市,无论是平仓合约还是未平仓合约,都要分别计算当日盈亏,而历史各日盈亏累计入上日结存。
逐笔对冲,不计算每天的盈亏,而只计算自开仓之日起至当日的累计盈亏,且凡是未平仓合约,其盈亏作为浮动盈亏而不计入
当日结存,一旦该合约平仓,其平仓时的浮动盈亏即转为平仓盈亏,结算时浮动盈亏归零。
*不管用哪种结算方式,客户的权益都是一样的,只是在计算盈亏方式上不同。

1)通过保证金监控中心(investorservice.cfmmc.com)可以查看最近6个月的日结算单和最近5个月内的月结单,结算单中可以查询成交时间。(按自然月计算查询周期。不区分查询方式,如逐日或逐笔)。
2)6个月以上,通过期货公司获取。

1)PC端下载:客户可以登录恒力期货官网(http://www.hengliqihuo.com/),点击网站首页的【软件下载】,下载相应的行情交易软件。
目前我司提供的行情交易软件是:文华财经赢顺 WH6 交易软件、澎博博易云(内嵌闪电王)、快期交易终端V2版、快期交易终端V3版和开拓者软件。
2)手机端下载:苹果、安卓手机都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城或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

账号与密码不相匹配,请确认账号及密码输入是否正确

可以。交易系统登陆未使用时交易界面都缩小在右下角,呈小五角星形状,双击即可还原。

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可以挂单;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交易所不接收报单,单子挂入为未报状态。
集合竞价前4分钟的单子可撤,最后一分钟的单子不可撤。

1)可用资金:①可用资金小于冻结保证金;②市价委托时冻结保证金按涨停板计算可用资金。
2)委托价格:①不符合最小变动价位;②不支持市价委托的交易所使用市价委托(中金所远月合约、上期所);③大于涨停板或低于跌停板的价格委托。
3)委托数量:①超过可开仓数量;②委托数量为0;③超过单笔最大下单量
4)交易编码:①当日获批的交易编码无法交易;②投机、套保、套利不区分;③未申请委托合约所属交易所的交易编码;④委托合约与所属交易编码不对应。
5)委托时间:①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时段开仓或撤仓;②非交易时间段委托。
6)无法平仓:①已有平仓委托报入未成交;②平仓数量超过持仓数量;③开平方向不对;

1)市价指令:
大商所市价指令按照涨跌停板价格报入;
中金所、郑商所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价格报入;
上期所、能源中心无市价指令。
2)限价指令:
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
3)取消指令:
对已提交指令进行撤销的指令。
4)套利指令
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期货合约的指令。
5)互换指令
套利交易指令的补充。可实现一个合约平仓,同时另一个合约开仓交易。
6)止损止盈指令(只适用于大商所)
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交易所将其立即转为市价/限价指令的指令。
7)TAS指令
只适用于原油的近两个月合约,是以结算价为交易价格的指令。
8)FAK 指令
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
9)FOK 指令
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

目前郑商所和大商所合约有市价指令,输0即为市价。中金所的股指期货近月两个合约都可以使用市价指令,随后的两个季月慎用市价指令;国债期货近季月都可以使用市价指令。

大连、郑州交易所的品种可以下交易所组合单,按单边收取保证金。
大商所盘中使用非组合单如果符合大商所套利的条件,则按双边收取保证金,结算时会按单边计算。
郑商所盘中使用非组合单如果符合郑商所套利的条件,客户当天需要通过期货公司向交易所提交套利确认申请,交易所审批后结算时方可优惠。
上海、中金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执行单向大边政策,盘中即时生效。
*实际收取保证金以结算单数据为准

在交易时间,如果客户单子出现待撤、待报、正报、撤废、废单等情况,请及时与我公司运营中心联系。

1)全部成交:下单指令全部成交;
2)部分成交:下单指令部分成交;
3)部成部撤:下单指令部分成交,其余报单已被撤销;
4)已报入:指令已下到场内并反馈信息,但下单未成交;
5)已撤单:委托指令全部被撤消;
6)未触发:指条件单设置成功后,未达到触发条件的状态;
7)已触发:指条件单达到触发条件后的状态;
8)错单:下单指令不符合交易规则等情况,如报单价格超出涨跌停板;
9)未知:系统故障、交易中断等情况下的异常报单。